纠纷,原告先打被告头、咬被告右手腕,被告脸部颈部多处被抓伤,被告挣脱被咬胳膊,咬人说牙掉了,被告报案
纠纷,原告先打被告头、咬被告右手腕,被告脸部颈部多处被抓伤,被告挣脱被咬胳膊,咬人说牙掉了,被告报案,派出所处理双方均轻微伤且拘留罚款后结案,没说造成牙掉具体原因。一个月后原告起诉法院要求赔偿,诬告被告先打人,且是由于被告拧原告母亲胳膊时女儿为救母亲才被迫咬被告右手腕一下,然后被告立刻打她一拳造成牙掉了,咬人时有胳膊挡着咋能打着她的门牙和侧切齿?且原告面部和嘴唇没有一点淤青或破皮外伤,处罚决定书没有被告拳打原告记录,有互相撕扯在一起的记录,有牙咬被告胳膊记录,有齿痕照片,故被告认为原告主张证据不足,请法院对致伤物推定,判定具体责任方。因为起诉原告提出来的,理当原告出具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正确与否。
提问时间: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