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二兄四姐妹共六位。妈遗嘱房产二儿各1.5份,女儿各一份,其他财产平均分配。而我大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二兄四姐妹共六位。妈遗嘱房产二儿各1.5份,女儿各一份,其他财产平均分配。而我大哥先我妈而走,他们觉得我大哥遗产我妈有继承权故说服我大嫂作为交换放弃对我妈财产的继承权,即双方都不继承。我大嫂无奈接受。现我妈仙逝。请问:我妈的房产应怎样分配给我另一位哥?即我大嫂作为一种交换并不是自愿无条件放弃的那1.5份应由剩下的五姊妹按5份平摊还是要按5.5给哥1.5份?致謝!
提问时间: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