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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嘱将房产给大姐的儿子,是否有效?律师请解答!

请问律师:我爸妈有四个女儿,我是四女我爸妈从2002年就正式和我生活,2013年还到司法所写了遗嘱把房产给了我儿子,我二姐2002年过世也是我出钱办后事,因我爸妈是吃最低生活保障金没钱,二姐的女儿也跟我一起住,爸妈生活、生病位院,按二老要求买坟地立生鸡(人活着提前把碑坟修好),侄女读书、生活一切费用都是我负责,但2014年12月23日我大姐把爸妈按去她家,接去的第二天2014年12月24就又去司法所立了遗嘱把房产给大姐的儿子,请问律师这种遗嘱是有效造嘱吗?
提问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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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爸妈属于神智清醒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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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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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后面的遗嘱有效,而且代替了前面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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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爸妈都不在了,我就没有权利可以要求一点补偿吗?还有我三姐是属于最低生活保障人,父母一点都没留给三姐全部给了大孙子,三姐能通过诉讼继承一点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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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不可以,你三姐可以要求分割一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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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上说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房产给孙子只能是遗赠吗?爸妈写的是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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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遗嘱不受继承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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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继承法是不是有一条说受遣赠的人在立遗嘱人不在二个月内必须做出接受遗赠表示,超过二个月不做出表示遗嘱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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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继承开始的两个月内表示,且从知道受遗赠时开始计算时间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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