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儿子上幼儿园,上个星期下午放学了,在学校把小朋友推倒了,当时小朋友的妈就把小朋友抱回去了。第二天来学

儿子上幼儿园,上个星期下午放学了,在学校把小朋友推倒了,当时小朋友的妈就把小朋友抱回去了。第二天来学校给老师说胳膊抬不起来了,去医院检查说是肌肉损伤,养几天就好了。这个星期小朋友的妈妈说那个小朋友胳膊有点伸不直了。让家长去协商。像这种事我们做家长的,应该怎样解决?
提问时间:2021-08-2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交流头像
用户
什么是侵权人?因为是我儿子把小朋友推倒的嘛。小朋友的家长说想做进一步的检查。我们做家长的要不要负责任?比如说赔钱呀什么的。请律师回答详细点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咱家孩子几岁?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郑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