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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业务员,销售了一批产品,未签订销售合同,还有13万货款未追回,我以个人名义报案,警方已立案侦

我是公司业务员,销售了一批产品,未签订销售合同,还有13万货款未追回,我以个人名义报案,警方已立案侦查,客户已构成诈骗,我给警方提供了客户跟我要货的聊天记录,还有已支付部分货款的转账记录,警方需要评估物价,我提供了厂家开具给我公司的发票,提供了我们公司开具给其他客户的销售发票,现客户没有能力偿还该13万货款,公司要求由我个人承担,请问这是合法的嘛?
提问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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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肯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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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警方以我个人名义立的案,不是公司名义立的案,我也是不用承担货款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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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会有一个责任分配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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