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被一名开汽车男子撞了。根据我妈回忆:男子下车看了情况,询问:阿姨,你还好吧
我妈妈,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被一名开汽车男子撞了。根据我妈回忆:男子下车看了情况,询问:阿姨,你还好吧?我妈说:手很痛,已经不能动了。男子说:那我给你一点钱,你去看一下吧?然后,男子走了,没有给钱。我妈自己拨打了110,接着,被送到了医院。经检查右手骨折,且手腕里面的骨头粉碎了。现在经过一周的观察,医生说,可以用保守治疗。再住一段时间,回家休养康复。找到了该男子,他母亲去医院看了我妈的情况,并给了2000元,作为生活费。我想问一下,男子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行为吧?如果,走法律程序,男子会判刑吗?大概,应该赔偿我们多少费用呢?(具体应该赔偿哪些费用呢?)我妈一个月工资4500,我爸,6000
提问时间: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