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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公司总经理(公司由三个股东与2019年9月成立,其中一位长期在公司,其他两位很少见到

你好律师,我是一公司总经理(公司由三个股东与2019年9月成立,其中一位长期在公司,其他两位很少见到),我去年十一月底入职,我的工资为2万元,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财务全部拿走了,七月十五日应发六月工资,因为我在外地出差,六月工资没发,我也忙没问,到了八月初返回公司,8.15财务分两次发了六月和七月的各1720元,说最低基本工资,请问合理不?我想起诉要回工资,并辞职该怎么做,能请您代理吗
提问时间: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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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合理的,可以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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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没有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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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社保上个月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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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301.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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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六月份七月份有没有上班?,要是上班了,就不应该是发最低工资标准的。离职的话,以拖欠工资为由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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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上了,到今天还在上班。因为我负责市场,客户都和我在联系,没办法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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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跟公司协商,让他补足两个月的工资,不行的话就可以直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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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能代理吗,因为我工作很忙,没时间耗,这个公司对我也没发展的前途,所以想尽快离职,并讨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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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你先跟公司办理好交接,因为你的岗位比较特别是总经理,避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问你索赔。办理好交接离职之后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差额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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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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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电话给我,我这几天出差回来和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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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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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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