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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公司一次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表明2018.11.26~2019.2.25试用期三个月

您好,我和公司一次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表明2018.11.26~2019.2.25试用期三个月,然后由我递交转正申请,可是当时没有细看合同,我没有交转正申请,公司领导或人事也没有提醒过我,现在是刚给了我转正申请书,让我填写,但是我的顶头上司说三月份能不能开转正工资不一定,因为我没及时交,应该三月份交而不是四月份,如果他拒绝或拖延在转正申请上签字,会不会给我带来损失,合同上写着试用期三个月,但也写了要提交转正申请,可是到日子公司也没提醒我,我也不懂,直到同事提起我才知道转正申请的事,但是劳务合同有写,我会遭受损失吗?要受领导要挟妥协给他好处吗?
提问时间: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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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是劳动关系了。无需额外申请。继续上班领工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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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公司不给我按转正工资开呢?说我考核没通过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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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试用期延期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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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试用期工资4000转正以后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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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延期是不合法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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