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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2016年2月在深圳某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保底4500元一个月。工资以深圳市最低工资

在深圳2016年2月在深圳某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保底4500元一个月。工资以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底薪+加班费+岗位津贴1000+工龄150+全勤50)>(4500+工龄150)计算,以每月不低4500工资发放。现在公司实行绩效产量制,达不到产量或者产量排在末尾,公司就不给保底,不给岗位津贴。每月就拿两三千元工资逼迫自己不得不辞职。变相降薪,不辞退员工。口头约定保底,工资条虽有写保低4500元但没有盖章,工资每月25号打到建设银行卡里。如何维权????变相降薪如何维权??????
提问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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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对方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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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口头约定保底工资,现在实行达不到产量就不保底,连岗位津贴都不给了,控制加班平时1.5倍让加班周末2倍不让加。工资条虽然有写保底4500元可没公司盖章。应该从哪方面维权,仲裁能胜吗?公司按劳动法底薪加班费算工资,不保底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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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依法维权,能够成功。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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