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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女方通过支付宝和银行分十次向男方转账数万元,女方主张是用于男方的房屋装修,但转账记录没有任何

同居期间女方通过支付宝和银行分十次向男方转账数万元,女方主张是用于男方的房屋装修,但转账记录没有任何记录,现在分手后,钱能不能作为同居的共同财产要回来。
提问时间: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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