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上午北京时间10时55分左右,本人在婚礼拍摄现场摄影时不慎从T台上摔落导致右外踝
2018年1月24日上午北京时间10时55分左右,本人在婚礼拍摄现场摄影时不慎从T台上摔落导致右外踝骨受伤,在完成20分钟婚礼庆典后由同事送往牡丹江骨科医院进行治疗,诊断结论为:右外踝骨折 右胫骨远端骨折,住院治疗费共3826.14元,出院后本人考虑长期养伤无人照料便乘火车回老家。因本人与公司未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也无保险,所以公司未进行医疗费报销,本人想咨询这种情况能否向公司所在地申请工伤认定?因本人在老家养伤不方便去当地,网上能申报吗,具体怎么申报?
提问时间:20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