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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单上说是大红本,但购房合同没写。四年了还没办下产权证,土地证是个人名字,出让方式获得。能以欺骗销售解除合同吗?

宣传单说是大红本,购房合同上没写。四年了也没办下产权证来。土地证所有人是个人名字,获得方式是出让。想依欺骗销售解除合同可以吗
提问时间:2024-09-11
律师解答:根据咨询记录,若土地性质不合法,购房者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律师指出,只有国有土地才能办理产权证(即“大红本”),而个人名义的土地证可能影响产权的合法性。

补充:在购房合同中,若未明确约定产权证的办理情况,且宣传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求损失赔偿。建议购房者收集相关证据,如宣传单、购房合同及土地证等,咨询专业律师以评估具体情况,并考虑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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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性质不合法可以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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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为哪种才可以办大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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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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