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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由人社部为乙方提供,高级消防工程师 取证服务,协议具体条款如下:服务项目、费用及费用支付1.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甲方为乙方提供 高级消防工程师取证书服务,费用 6800 元。1.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向甲方支付报名咨询费用。2退费条件 2.1乙方在缴费日起90天之内未取得 高级消防工程师 证书(节假日延迟)甲方承若全额退款3 争议的解决3.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3.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4其它4.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刻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