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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份佛山市政工程,公司接的工程,然又转包给了下面施工队,施工队跟公司签的合同是大包合同,而公司跟甲方签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跟甲方签合同的是公司员工(员工个人)公司领导吩咐签的,跟施工队签的大包合同是公司签的,公司当初跟施工队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说单价,只是后来做完了,施工队找公司要钱的时候才开始说起单价的事,当时公司老板给了一份单价给他们,然后暂时没钱给他们,写了一份协议和工程单价总和给他们,说有钱的时候给,现在施工队要起诉甲方,但是公司员工跟甲方签合同的人,员工应该怎么做啊,怎么样才撇的清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