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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约定房屋租赁期为2019.5.25-2020.5.24。因疫情原因需提前退房出国。我于20

我是租客,约定房屋租赁期为2019.5.25-2020.5.24。因疫情原因需提前退房出国。我于2020.1.05告知房东要退房,让她通知中介带人看房;于2020.1.27电话告知房东来交接,房东答应退房但因在外地无法当面交接约定2月中旬回**后来拿钥匙,我于1.27当日完全搬离房子。今天(2.17)我问房东是否回到**了,我让家人把钥匙给她,她才答复不退押金。请问这合理吗?另外我是否可主张从1.27开始算正式退房,这之后的房租房东是要退还给我的?(房租按季度支付,在11月底已支付至2.25)
提问时间:20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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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不可抗力,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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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所以我既可以主张退还押金,也可以主张退还1.27-2.25期间已经支付的租金,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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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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