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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权追回房屋租赁中被扣押金和维修款?

我想咨询房屋租赁问题,两年前我租了一套房子,住进去不久发现灯坏了,门锁经常打不开,让房东更换时,她拒绝,我自费更换了,两年后,昨天房租到期,我们交房后,她扣了我几百块钱押金,做为半个月的水电费押金,交房后第二天,她以水龙头漏水、防盗窗损坏为由,拒绝返还多余的押金,交房当天她没提出这些,交房后问她讨要多余押金时,她找出这种理由来扣押金,我想问一下,能以何种方式要回我的押金和以前修东西的维修款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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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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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还想问,租住期间更换的电灯和门锁的费用,房东是否应该承担?交房当天没指出的水龙头漏水和防盗窗损坏问题,第二天再指出,是否有效?怎么证明防盗窗损坏与我无关?因为我确实没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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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谁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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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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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应该由房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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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水龙头的损坏和防盗窗损坏,我应该承担维修吗?如果我起诉她,那么诉讼费用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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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发函要求房东赔偿你租赁期间因漏水而发生的损失,并通知其因不予维修,故解除合同,然后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但房东拒不退还的话,你只能通过法院解决。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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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请问我如果到法院起诉,具体流程应该怎么做?虽然法院起诉了费用更高,但是这口气实在咽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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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诉讼费五十元,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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