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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婚前房产,市值500万,未做婚前公证,现在想把我的房子卖掉再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要再出资40

我有一套婚前房产,市值500万,未做婚前公证,现在想把我的房子卖掉再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要再出资400左右,由我老公出资,新房 老公同意挂我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的房暂时没卖出,我们已经有相中的房子,然后由我老公先出全款,等我的房卖完,再把钱给我老公,这样是否可以以协议界定房屋所有权及增值部分都属于我?
提问时间: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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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双方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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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只同意新购房屋归我个人所有委屈,否则我不买房就的,所以我和我老公是在同意新房屋归属我个人的情况下,我才会卖我原有的独立产权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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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可以签订协议,直接约定比例,然后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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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怎么没听明白呢,没有比例问题,我必须完全拥有新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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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我知道你的意思,这种情况是可以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约定。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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