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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一条信息,通知:杨x明,罗x利,请携带身份证于2018年9月4日10点于习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203室(调解中心)报到,就贷款逾期案件接受庭前调解,调解失败处行政拘留15天处罚,缺席重判!请按时出席。案件负责人李: 1***18910,我被我朋友作为了紧急联系人,目前朋友联系不上了,以上两个名字都不是我,请问我需要服法律责任的吗?如果不去真的会被拘留?
提问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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