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某企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属企业实行在总部领导下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制,并经过授权开展工作。
第二条 授权的内容由总部规定。(参股企业由股东商定)
第三条 授权的大小、范围、期限、具体要求根据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总经理)而确定。
第四条 授权是严肃认真的,被授权人必须十分重视并按此行事,所属企业有关部门必须按此执行。
第五条 被授权人需认真履行授权责任,如滥用权力或超越权限使用权力的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总部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或检查,以及所属企业自查均以本制度、授权书和所属企业的制度为依据。
第七条 所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总经理)按季向总部书面汇报工作一次。
第八条 没有授权的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总经理)无权行使管理权限。
相关企业文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