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文明生产管理的总则、内容及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各岗位的文明生产管理。
二、总则
文明生产是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的生产活动。它可使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从而为企业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三、内容及要求
(一)精神文明
在生产活动中,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同志间互相尊重,紧密配合,积极创造出轻松愉快的良好生产氛围。
(二)开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守则活动。
1.不用的物品不摆放在现场,做到所需物品随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洁,现场环境整洁。
3.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环境文明
1.职工着装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2.生产现场干净、整洁,努力创造舒适的生产环境。
(四)操作文明
严格操作规程,执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挥。
(五)储运文明
采用适当的器具和运输工具进行储运,防止出现损失和破坏,便于生产统计管理和质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图,并组织实施。
2.使生产现场井然有序,保持生产均衡。
(七)安全生产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执行国家、部、省及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安全标语、警示牌等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钟长鸣。
3.严格安全规程,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员工持证上岗,穿戴好劳保用品和安全帽。
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