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三)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部门未移交公司档案室的会计档案的管理,规范会计档案归档、使用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以及其他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务有关的各种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分类如下(详见附件)
  (一)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
  (三)报表
  (四)发票
  (五)合同:不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专项工程的各种合同。
  (六)计算机软件、数据盘
  (七)基建、技改项目资料
  (八)其他资料

  第三条 “计算机软件、数据盘”类中的计算机安装盘、说明书,以及各种应用软件由财务部门系统管理人员保管。

  第四条 会计报表、年度成本报表、预算报表除按保管期限交公司档案室归档保管外,财务部门经办的各岗位会计人员还应留存一份。

  第五条 以下资料各经办人可以留存,并应报送会计主管留存保管:
  1.上报集团公司、______等外单位及上级单位的各种材料;
  2.各种债权债务诉讼纠纷的复印件;
  3.各项资产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税部门、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的各项资产财务会计制度;
  4.除贷款、抵押合同之外的各种与银行贷款有关的资料,以及银行贷款停计息挂账优惠政策等各种贷款资料;
  5.涉税文件:包括三线调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等各种文件资料,以及纳税检查的各种资料;
  6.各子公司除会计报表外的各种资料;
  7.审计资料:包括集团公司对工厂审计、内部审计、工程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材料;
  8.其他不需上交公司档案部门保管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 财务部门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按照归档的要求,由形成档案的会计业务经办人整理装订,或由各科长组织整理装订,在次年____月底前交本部门档案管理人员保管____年。部门保管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仍由经办会计人员保管,待履行完毕后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七条 查阅会计档案,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查阅完毕,查阅人应按原归档位置放置。
向外单位(包括公司其他部门)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会计主管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经会计主管批准,可以向外单位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附:会计档案分类
  (一)会计凭证
  1.现金凭证
  2.银行存款凭证
  3.转账凭证
  4.材料领用单等单独装订的凭证附件
  (二)会计账簿
  1.总账、明细账:包括日记账及各种明细分类账。
  2.备查帐:应收应付票据备查帐,以及银行结算单据传递登记簿等各种备查帐、登记簿。
  (三)报表
  1.会计报表:包括快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2.成本报表
  3.基建报表
  4.预算报表
  5.纳税申报表:包括各种税费及出口退税的纳税申报表。
  6.各子公司会计报表
  (四)发票
  1.发票存根:包括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务收据等已开具发票的存根。
  2.抵扣联
  (五)合同:不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专项工程的采购、建安等合同。其它按如下分类归档。
  1.借款合同:包括基建借款、技改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2.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3.购销合同及加工、劳务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理、测试、印刷广告等合同。
  4.运输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其它合同
  (六)计算机软件、数据盘
  1.计算机安装盘、说明书
  2.应用软件:包括“用友”财务软件、预算软件、决算软件、企业基础信息填报软件、出口退税填报软件等各种应用软件。
  3.数据备份: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财务预算决算数据备份、企业基础材料数据备份等各种计算机数据备份。
  (七)基建、技改项目资料
  1.批准立项的有关资料
  2.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采购、建安等各种合同
  3.项目审计、竣工决算等资料
  (八)其他资料
  1.工资表
  2.应收、应付款项对帐资料
  3.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4.企业基础材料
  5.产权登记、变动、年检资料
  6.会计工作移交表

相关企业文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