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购置会计管理流程
1.企业主管人员检查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采购人员在授权范围内,按照采购通知书的要求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3.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供货合同检查到达设备的数量、外观等指标,检查无误后填制验收单。
4.设备管理部门核对托收承付单与验收单、质检报告等票据,确认无误后签署承付意见书。
5.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将购入的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6.对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对安装完毕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
7.会计部门主管人员根据固定资产购置计划、验收单等文件,对由供应部门填制的付款通知书进行审查。
8.记账前,稽核人员审核反映因固定资产购置业务内容和金额与托收凭证及所附票据记载内容的一致性,并签字盖章。
9.对于固定资产购置,主管会计根据托收承付单及所附票据、验收单、质检报告和交接凭证,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完毕,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发生额与托收承付单或付款凭证的合计金额,并签字盖章。
10.固定资产总账会计根据付款凭证登记固定资产总账,登记完毕,核对其发生额与付款凭证的合计金额,并签字盖章。
11.在稽核人员监督下,固定资产主管会计与设备管理部门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结存数与固定资产保管账、卡及固定资产实存数量,并相互取得对方签证。
12.固定资产主管会计与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结存数与固定资产保管账、卡及固定资产实存数量,并相互取得对方签证。
13.固定资产主管会计与固定资产总账会计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固定资产总账发生额与余额,并相互取得对方签证以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