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固定资产更新申请批准程序
1.由设备部门编制设备更新计划交总工程师室审批,总工程师室审批后,属外购设备,编制购买单一式三份。
2.属自制设备,编制制造任务书交辅助生产部门安排制造。
3.设备部门根据购买通知单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设备购买通知单和自制设备制造任务书交财会部门留存,以作购买设备付款结算和自制设备核算的依据。
注意:(l)设备更新计划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实施;
(2)财会部门参加合同的会签。
相关企业文规
»
增加固定资产申请表
»
固定资产验收、付款处理程序
»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业务处理程序
»
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的职责
»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