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货款管理办法
为改进应收货款资产的管理,实现对公司更有利的销售条件,特发布本办法。
1.风险评估
(l)由信贷经理负责为每一个客户建立一个赊销额度和信用分级编码,这一工作也许需要销售人员的合作。
(2)信贷经理将使用来自专业咨信机构的财务数据来评估确定赊销额度和信用分级编码。
(3)赊销额度和信用级别每年修订一次,如有必要,可提前修订。
2.赊销额度
赊销额度是对客户资产流动性的评价,是可以提供给客户的最大赊销额。超出这一额度,货款就有可能遭到拖欠,公司就会蒙受损失。
3.信用级别
信用级别是对客户偿债能力的评价。根据其财力和风险,每一个客户将被归人A、B、C或D类,具体如下:
A类:风险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所有的跨国公司、政府部门、大型公司几乎没有破产倒闭的可能。
B类:平均风险。那些不属于A、C或D类的客户。
C类:风险较高,有较差的付款记录。
那些财务不稳定的小公司,以及成立不到两年的新公司。
D类:风险最高,对其只提供现金销售,不提供任何赊账。
(注:C类客户已经到了风险过大的边沿,前途不大,所以,销售努力应集中于A类和B类客户。)
4.新客户
(l)在评出赊销额度之前决不赊账供货。如果此时要求立即供货,则必须先支付现金。
(2)非正式客户必须先填完并交上赊销额度申请表。赊销经理将根据向该客户的期望销售确定为其提供的赊销额度。
(3)该赊销额度被批准后,信贷部门将为客户提供一个账号,用于以后所有的与该客户的买卖。
5.“快速启动限额”(用于某些快捷的销售操作,如电话订购等)为使有关部门能在收到订单的当日发货,可以在正式的额度评定前给新客户一个500元的赊销额度。而全面的赊销额度审核评定必须在下一次发货前完成。
6.现有的客户
除非是主要客户,所有的拖欠货款30天以上的客户都将自动被终止供货。这些客户的订单将被归人“终止供货”类。只有当拖欠的货款付清之后,才可继续供货。如果拖欠的货款是有争议的,信贷部门将保证7天之内解决所有的争议,如果客户是对的,则给客户发赊销通知;反之,客户必须付清货款。预先发货的价值需要加到总发货额上并与赊销额度比较。超过赊销额度的发货必须经由信贷经理审核批准。
7.订单记录
(l)所有新订单必须加到原有订单上,并比较客户账号上的总额是否超过其赊销额度。
(2)超过赊销额度的订货额须申报信贷经理,信贷经理则须尽快设法解决。如,通过先付部分货款,或某种担保等。
(3)除非有足够赊销额度,否则,绝不能发接受订货的通知给客户。
8.信贷和销售部门的关系
一旦有任何客户状况的变动会影响到对该客户的销售,信贷经理将及时告知销售经理。
每月将召开由信贷和销售人员参加的会议,目的在于:
(l)交流有关问题客户的见闻和经验;
(2)决定须采取哪些措施;
(3)讨论竞争对手的赊销政策;
(4)讨论赊销应做哪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