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1.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因公出差的员工。
3.形式: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返回者;
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4.申请及批准:
4.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商务旅行申请表》,并办理好审批手续;
4.2 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人力资源部;
4.3 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4.3.1 广东省内的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4.3.2 广东省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3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并获批准。
5.差旅费
5.1 广东省内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
5.1.1 交通费A.尽量利用公司车辆;B.如暂时无法使用公司车辆,一般情况下乘坐公交巴士,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C.紧急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但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批准,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5.1.2 膳食费标准为每人每餐(午餐、晚餐)RMB¥35/餐,或午餐、晚餐合计RMB¥70/日。
5.2 广东省外当日出差及远途出差差旅费支付
5.2.1 交通费:实报实销;
5.2.2 膳食费
A.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
B.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
C.其它情况下标准为:早餐:30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午餐、晚餐:35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70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5.2.3 住宿费出差地职务海外北京、上海、香港其它城市总经理级以上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经理、工程师、主管实报实销US$80-100/晚RMB¥400其它实报实销US$80/晚RMB¥300
5.2.4 接待费仅经理级以上人员有权支配接待费,接待费标准由总经理确定,标准以内实报实销。
5.3 按标准报销的原则为:凭发票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4 出差已报销膳食费的员工,不再支付出差当日伙食补贴。
5.5 若被长期调往异地工作,相应费用标准需经总经理另行决定。
6.差旅费报销
6.1 员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应填写《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并附上《商务旅行申请表》复印件,经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核办理。
6.2 《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应根据以下完成:
6.2.1 一份商务旅行费用报告覆盖一次往返旅程。
6.2.2 所有费用必须出具发票及有效凭证。
6.2.3 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7.其他规定
员工出差期间将不予申报加班。但法定假日出差除外。若在出差期间已享受访问地的假日,其在出差期间的本地假日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