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教育培训委员会组织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准及工作能力,特设公司教育训练委员会。
  第二条 本会的任务如下:
  1.制订本公司员工教育培训方针及课程计划。
  2.审议本公司员工教育培训活动的实施情况。
  3.评估员工教育培训结果。
  4.其他有关教育培训事项。
  第三条 本会设主任委员、委员2至6人,任期均为两年,由人事部签请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本会置执行秘书一人,承主任委员之命,处理本会决议事项,由主任委员指派一人兼任,并置辅导员3至5人,协助本会决议事项的执行,由主任委员指派。
  第五条 本会开会时,以主任委员为主席,必要时由主任委员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六条 本会每年5月、11月各召开会议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本会委员、执行秘书、辅导员均为无给职。
  第八条 本会决议事项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教育科执行。
  第九条 本规程经会议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相关企业文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