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委员会组织章程
第一条 本会为____福利委员会。
第二条 本会会址于____省____市____地区。
第三条 本会设主任一人,总理社务。
第四条 本会设业务、总务两组。
第五条 业务组经营下列各项事项:
1.关于改善生活事项。
2.关于补习教育事项。
3.关于康乐事项。
4.关于人事服务事项。
5.其他有关福利事项。
第六条 总务组经营下列各项:
1.关于公文撰写缮校收发及印信保管事项。
2.关于本社人事管理事项。
3.关于本社经费出纳事项。
4.关于庶务事项。
5.其他不属于业务组的事项。
第七条 本社各组各设干事1人,助理干事若干人,承主任之命办理各组事务。
第八条 本社主任、干事及助理干事均由员工福利委员会派充。
第九条 本社举办业务暂定如下:
1.图书室(出借代理业务有关书籍等)。
2.阅报室(提供书报杂志等)。
3.康乐活动(举办郊游、年终聚餐、晚会、摸彩等)。
4.其他(办理专案福利补助等)。
第十条 本社举办的业务,除物品消耗得依成本收费外,概以免费为原则。
第十一条 本社设社务会议,由主任、干事及助理干事组织,以主任为主席,其他议事细则另订。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后施行,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