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意外伤害
很难 根据侵权责任法三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要起诉 还是要看法官对学校管理义务的认定 。如果老师有责任,赔偿责任也是学校 ,老师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