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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律师您好!案件描述:诉争房(国有房产直管公房),甲是诉争房公有住房使用权房主;乙是另一房屋使用权房主;丙是物业公司(原房管所)。丙房管员联系甲乙换房,因乙房屋正在拆迁,冻结禁止一切业务办理,没有换成,乙签定自己的房屋拆迁协议,甲不知违反什么规定,丙直接向法院起诉甲擅自与乙互换房屋,请求判令收回甲房屋使用权,法院在丙起诉1.没有证明甲诉权的证据2.没有证明丙与甲之间存在起诉法律关系的证据3.没有证明丙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法院的民事“租赁合同”纠纷立案审理认定“甲承租丙房屋,甲有互换房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四.五.六条和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判决丙和甲之间(不存在)的租赁关系由丙收回甲房屋。请问这是什么法律关系?什么程序?合法吗?国有房产直管公房产权人是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xwel……(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5-16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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