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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我85岁和82岁的老伴,被养侄女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一个临终人求助】

我85岁和82岁的老伴,被养侄女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一个临终人求助】 今年的4月27日,我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让我明天9点到法庭,我身体不好,身上带着尿袋,不能走路,在好心人的搀扶下,来到了法庭,接到大哥的养女起诉我,说;她是养女是唯一的继承人,我八年前卖的【2003年】卖的房屋无效,收回房屋。
事情从2002年4月说起,房屋产权人大哥在世,那时候,他是80多岁一个孤苦伶仃老人,【为什么这样说?我以后会详细说明。】是我和老伴及村中的好心人的帮助,他走完了他悲惨凄凉,死不瞑目遗憾终身的一生,终年80周岁。
当年我的老伴,她是72岁,我75岁的人了,我因为年轻时在吉林省工作,退休后,选择回胶南定居,当时,接到村中人的电话说:【我的大哥】在院中把腿摔断了,你快来吧!嫚【原告】的电话,大哥也没有,我们也不知道,你来看看吧。我听到后,急忙来到大力水村,见到还躺在院子里腿骨折的大哥,已经几个小时了看到他骨瘦如柴的身体,看到他无助,痛苦及渴望的眼神,年龄高达80岁多大哥,我们哥两个,



抱头痛哭,我们是一奶同胞,情同手足!血浓于水!是众人帮忙把张焕顺抬到炕上,我们哥两个,那时候多么希望他的养女【原告】能回来照顾他的养父,那时候大哥是多么需要他的养女啊!
我的身体也不好,毕竟也是75岁的人了,行动不方便,走路需要拐杖,我做不了饭,吃饭也是个问题,我照顾不了我的哥哥,没有好心人帮助,我和我大哥,吃口热饭,喝口热水都是大问题。世上还是好人多,感谢村中好人两口子把我接到自己家里,吃,住,在那里,他们两人还要做着我们兄弟两人的饭,饭好了,在有我拄着拐杖,给我躺在炕上无依无靠,艰忍骨折的痛苦,拉在炕上,尿在炕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饭需要人喂的大哥,送去饭吃!我一口一口的喂,哥两个是你哭我流泪啊!要钱没有钱,要人没有人!只有我们哥两个流着眼泪吃每一吨饭!天天如此,【可是他的养女却住在离他仅有30公里的部队大院,过着营级干部的幸福生活】,村中的好心人他们两人白天下地劳动,还要考虑我们哥两个的吃饭问题,并且想方设法,加强营养,一个多月,直到我的大哥去世,出完殡,我才离开了好心人家,他们是那么任劳任怨,他们做到了大哥后代应该做的事,他的养女没有做到,好心人做到了!  
在这期间我们是多么想他后代能尽她职责,在他的面前倒碗水,一碗她亲手做的饭啊,这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可是她的养父也没有享受到!!,养女去了两次,第一次不到10分钟,第2次时间较长,10分钟左右。就走了!养父没有什么更高要求,就想看看养女给他一碗开水,一碗她为他做的水饺米饭,可是情况却是腿折忍受巨大痛苦,躺在炕上,他希望奇迹情景始终没有出现的!他死不瞑目!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养女无情的世界!
在这期间,我的家庭结构是;4口人,我和老伴还有一个104岁的丈母娘【当年,我的丈母娘7月份离开世界,比我大哥晚去世三个多月】及一个瘫痪在床47岁的得了脑血栓的47岁儿子,【他是2010年4月去世】老伴她更不容易,老伴没有工资收入,一家人仅仅靠我200多元的退休金,没有房子住,租房子住,生活很艰难。在家里做一些好吃的,有些营养的,为了节省车费几元钱,用在更需要钱的地方,骑着一个三轮车送去她做的饭菜,顺便给张焕顺洗洗衣服,和有屎尿的被褥,当天还要返回,一个来回有60多



华里,时间要用5个多小时,因为家里还有一个104岁的老母亲,和一个瘫痪在床,得了脑血栓儿子,需要她的照顾,没有她不行!当时,我们家,就是老弱病残结构,一个多月她多次骑着三轮车往返我家里与大哥家之间,一个往返需要6个多小时,当时她也是72岁的老太太了。没有办法。因为她的亲人正处着水深火热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痛苦难忍情况下,自己出点力没有什么。
在这个期间,我大哥完成了他的心愿,,说他去世后,他的财产给我和小儿子,要求是;3年后,给他夫妻立一块墓碑,出殡一般就行,因为他的老伴去世,是小儿子摔的,老盆还是一小儿子摔,一切物品归我和小儿子。并且把房产证就给了我。当时没有别人在场,整件事情他的养女都知道,当时养女态度是;老人活着不伺候,死了以不出费用,一切财产给我。这些情况在场的人都清楚明白。当时没有让她写一写,【现在我好后悔,没有让她写一写啊,才出现了现在的情况】养父母生前,她没有接去生活一天,没有为养父母花一分钱的医药费大哥去世,是我家出




钱,办理的后事,没有见到他的养女花一块钱!三年后我们给去世大哥夫妇立上了墓碑。他的周围12口坟墓,都没有立墓碑,这也许会让死去的大哥大嫂子心里有一点安慰吧,没有想到,为了大哥大嫂的事,有我们家给他操心,为了大哥多年来不孤独,幸福一点,节假日我让后代把他接来生活。她的养女,不管不问,你临去世一个多月也很少看到养女出现,没有给你一口水,一口饭,你死后,十年多后的今天她出现了,说;她是养女,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大哥2002年去世,2003年11份,我因为生活困难,我要卖了房子,事前,给原告电话,说了我卖房子的想法,原告说;房子给你了,你怎么处理,是你们的事情,与我无关,所以我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2000元卖了。当时村中几位村民在场,制作了契约,有两个村民签了字,其中一个现在去世了。
一个所谓尽到赡养义务的养女.临去世一个多月养父想吃她做的一口饭一口水,都成了你永久的奢望!你有病时,没有看到她出现,她那时候怎么不说:




我是他的养女,我来守护他。护理他是我养女的责任!都是我和老伴,及我的孩子接到家里护理。这时候养女,决对不会用一个养女身份出现!实际她没有做出一个养女应该做的事情来!
大哥!你去世十年后,你的养女现在在法庭出现了,起诉了!她原告!我成了被告!我成了一个不讲理的小人,我今年85岁,身体不好,不能排尿,身上挂着尿带,4月26日接到法院传票,让我4月27日,上午9点,准时到法庭,我在几个人的帮助下,艰难来到准时法庭,见到了你的养女起诉我,对房屋的处理,说我没有权利处理她的房子!我,一生活到85没有贪图别人一点东西!别说你在世的4间房子,当时值2000元,2003年我2000元卖给人家,【当时合理的价格,没有情面】,没有想到,我85岁成了被告人!上法庭!
我佩服原告,因为社会关系强大,其丈夫是部队的大官,现在转业到当地检察院高官,小姑子是公安局主要领导,村中领导是自己的近亲属,什么样的假证明,有水份证明,都不费吹灰之力搞来!懂得法律,法规。相反,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明白这件事的人,都不敢给我证明当时的情况,因为我没有人当官,没有用处。
原告法律应用的也非常好,什么时候用养女身份,什么时候不用,都恰到好处!这时候用养女的身份,法律支持!所以出现今天的情况。我怎么办??
我,85岁和一个82岁的老伴,我是一个没有社会关系的人,取得证据都很难很难,我只说明当时的真实情况,和一些有良知有正义感的村民的证语证言。让我去找些假证明,我做不到。我想不能使不敬老,不养老的人,为所欲为!
   打官司,我有理,但是没有人当官,人家不敢给我做证明,我肯定输了,我和老伴,现在整天抹眼泪,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愁死了,我怎么办?怎么办?希望有良知的好心人,律师求助,帮帮我!感谢您!!好心人!!快要开厅了,我一个不久离开人世的人!现在是度日如年。谢谢您好心人!!
   张焕亮跪拜
15726253662您帮助我,我给您打电话。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鸭绿江(山东)
提问时间:2012-05-1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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