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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 我们因为拆迁得到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公公,婆婆,还有我的老公三个人的名字,我老公的大哥也成家了,也分到一套房子,是他自己的名字,现在我公公婆婆健在,但是他们想生前就把他们在三室一厅的产权平均分给两个儿子,他们只有两个儿子,同意三室一厅房产证上改成我老公一人的名字,但是我老公必须得给我老公的大哥二十万,我想问下律师 1.两位老人可以生前就把产权分给两个儿子吗, 2.我的老公什么时候付给他大哥钱呢,是老人生前付还是两个老人去世后付钱呢 3.是否要到公证处公证下呢 4.如果我的公公婆婆在没有分产权之前与其他人签订了任何关于他的遗产分配协议并得到了公证或者我公公用此房子承担了一些债务,那么上面他们分给两个儿子的财产是否有效,在产权变更为我老公一人名字后,我老公是否还要付给其他人钱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已成梦境(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5-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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