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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1年至2012年5月任职部门经理,现原单位告我职务侵占

我在2011年至2012年5月任职部门经理,现原单位告我职务侵占 我在2011年至2012年5月任职部门经理,现原单位告我职务侵占,依据财会审计报告,我对财务审计数据不认可,财务流水显示,我卖货给客户,客户已经随车回款给另外一个部门财务内勤,而且这类货物从来没有赊销过,客户可以证实,流水账中没有我签字,没有我的欠条,我不认可这批货的!公司出货是有流程的,没有钱和欠条是提不出来货的,现在到法院,需要怎么去做能说明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6-12-10 11: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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