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
你好,我是张家口任律师,两个女儿有继承权,分家单因两个舅舅未履行义务而失去效力。家产的一半姥爷自己享有。姥姥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不明了之处,请联系。
您好:那份分家单可以视为遗赠抚养协议。并不需要不是赠与人的两个女儿签字即有效。但是由于两个舅舅未按照协议履行抚养义务,那么该协议姥爷是可以主张撤销的。遗赠抚养协议无效,两个女儿就有继承权。现在两个女儿只能继承属于其母亲的那部分财产的一部分,各继承1/10.
分家单可以视为遗赠抚养协议。
da答;1、财产所有人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并不需要他人同意;2、该分家协议中关于“姥爷由他们抚养”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赡养父母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不能约定,其他部分有效;两个女儿仍然应当赡养父亲,不会因为没有享受房产而免除法定义务;3、目前财产归两儿子,女儿无权分割,如果父母存在未处分的财产时,全体子女享有继承权;4、遗赠抚养协议存在继承人以外的人之间,子女不会因为没有得到父母的赠与财产而免除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