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您好: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那么你可以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份这期间的双倍工资。
只能从2008年2月分开始到补签合同前,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委托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 13828783320
你可以要求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这期间的双倍工资(共11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