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样的事能否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怎么样起诉?是否有胜诉的可能性
这样的事能否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怎么样起诉?是否有胜诉的可能性 两年前我在网上认识了个男的,前前后后也见过几次面,可是也没答应他交往。11年11月份他去看我,和他发生了关系,当时就不同意,在他百般纠缠后还是发生了,由于他太过粗暴造成我因黄体破裂住院手术。当时只觉得肚子疼,他也没说去医院,是我自己觉得不对劲才要求去医院的,当晚是我的一个朋友来医院一起帮得忙。所有费用都是我自己出的,手术还没做他就说他要回公司,自己买了票就要走,还让我朋友来告诉我,朋友没答应。就在当天同学、老是、朋友都去了,他顶不住压力才留下的。我才住了8天院就出院了,是他要求的。因为手术会伤及生育能力,他说他会负责,出院后表面上是他照顾我,可是都是我自己叫外卖。前前后后他就没花过钱。本来处久了也有感情的,嘴上口口声声说要跟我结婚,可是他现在却有人了。感情的事是不好说。但是当初他要是不强迫我,也不会出事,而且出事后没一点悔意,也没一点赔偿,因为治疗不好,出院后一年多了经常小腹疼痛,医生都说有不孕的可能,经常去医院看病,都是我自己掏钱,我觉得好不值,当初就是无知啊,我想起诉他,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否能立案!急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助428(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2-05-13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