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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纠纷

拆迁纠纷 父亲80年左右从村里买了6间房子(买的时候是作为宅基地的,名字是父亲的)其中三间后来父亲因经济关系顶账顶给了他朋友但是没有到村里办手续只是私下写了一个协议,后来房子坏了要重新盖,我又到村里交了钱审批了(村里给开了张批房收款收据,收据是父亲的名字)。
  去年旧村改造,本村村民可以享受每间房子15000元的拆迁补偿和每间房子14个平方的公摊补助,父亲的朋友找到村里协商把他住的那3间房子拆了,村里分给他一套楼房并且承诺给他免费把房产证办在他的名下(如果外来人员买房的话要交3万元才能办房产证的),而我的补偿款村里也只给3间另外三间不给说我经卖了,就不享受待遇了。可是我有村里批那6间房子的收据和原来父亲买房子时和村里签的协议和当初买房子的收据(不过协议只有复印件原件找不到了)。
  现在我想通过诉讼要回房子.能有多大的把握,如果要是起诉的话应该告父亲的朋友呢还是告村委第三方侵权呢大概能花费多少费用,房子要回来是不是要给对方一定的赔偿。这样的案子法院能不能受理(听说法院不愿意受理拆迁的案子。请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y……(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5-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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