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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工地施工被人故意撞伤

在工地施工被人故意撞伤 我是中铁的一名正式员工,一名技术员负责本标段的路基施工2011年9月28日,因现场用地未征到手,应领导要求去现场进行强行施工结果被人故意撞伤(右腿平台骨骨折,已手术,内固定钢板,至今已有7个月未拆钢板),公司让我以个人名义诉讼肇事者这样合理吗?另外我到现在手术后已经7个月了,该做工伤鉴定了吗?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对公司提起诉讼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owen……(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05-1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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