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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离职时间特殊规定

离职时间特殊规定 与用人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对于离职的约定为 1,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报告告知单位。2,必须单位法人签字后,离职才生效.
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特别是第2条,要是法人不签字,是不是单位就可以说你不可以离职。哪怕已经超过30天的期限。
这个约定是单独签的字还有手印。
单位可以这样特殊约定离职办了事项吗?是否合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4047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5-11 14: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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