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在文化广场中安置被征地户是否合法
在文化广场中安置被征地户是否合法 2005年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宜州市白龙小区,城建规划图规划在该小区建有白龙社区办公综合楼一撞,前面是白龙文化广场(一个小型广场)处在小区的中心,围绕小区周边是开发的20宗宗地,当时我们20户也是冲着有广场可以休闲才跟开发商购地建房.2010年1月城建局突然到广场中丈量,说是社区出卖城建规划用于安置被征户,我们上访到市里没答复,找城建局,城建的说是市长同意安排的,我们说我们的规划图是有广场的,而且规划法中有规定不能利用广场来建房等,城建局说社区广场可以利用.我们现在很想打这场官司,不知是否赢,因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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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杨大姐(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0-03-12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