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于2000年离婚,当时已购一套公房,我的贷款所以产权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
房子归男方所有,他可以决定是否让成年的子女居住
你好:按约定办理
如果儿子没有地方住,应该解决其住房。
产权属于男方,产权人有权处置房屋。
这个可以协商解决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