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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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请帮帮忙```解决问题``` 我厂工人因不小心伤了眼睛。厂方马上到了中医院做了止血手术,但没有成功;转到大医院。做完止血手术后总模糊看到小小景像。第二天工人俩夫妻到了大医院没有通知厂方老板就做了大手术。医生证实盲了一个眼睛。伤残认定4级。在医治疗已用了55000元
厂方为工人买了200元的保险。保险工公司赔了3万伤残金,1万医疗补助金。
厂方总要赔多少呢。我在网上看过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月。但75%要不要给呢``这条我真是好唔明。
网上《伤残津贴概念》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对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一般是长期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现在伤者保险有4万了```但伤者想问厂方赔多6万。 但厂方在医疗花了55000了。
我是否给这么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82829……(广东-云浮)
提问时间:2010-03-10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