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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一家餐饮干收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上班时间为13个小时

我在一家餐饮干收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上班时间为13个小时 我在一家餐饮干收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上班时间为13个小时,上了一个多月,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是胃溃疡,因吃不了店里的工作餐,古打了辞职报告,刚开始领导同意一个月后批准,现在一个月期限快到了,他出尔反尔又说不批了。我现在该怎么办。一个月期限到了走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到时候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6-12-01 00: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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