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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重新认定工龄,不补发工资合法吗?

重新认定工龄,不补发工资合法吗? 当事人原来为公办代课老师,后1998年考公务员到行政单位,工龄从1998年9月起计算,后来依据相关文件,重新认定了工龄(1995年),但当地人事部门只是发文重新认定了工龄,而未对相应工资进行调整补偿,这种做法合法吗?我有没有权利享受补发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黃花菜(云南-保山)
提问时间:2012-05-08 16: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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