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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手房卖家长时间不积极办理贷款,是否构成违约,买方是否可主张赔偿

二手房卖家长时间不积极办理贷款,是否构成违约,买方是否可主张赔偿 卖家第一次申请贷款后碰到限购,贷款没有通过。第二次贷款一直没去办理。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17日内必须申请贷款。
现在时间早超过17日。逾期2个月

相关合同条款如下:
第4条:本次交易各流程时间和付款方式约定如下:
2.签约后甲乙双方于17日内备齐所有资料配合丙方到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审核通过后.........



同时期其他二手房交易的再遭遇限购后,都在贷款细则出台后成功申请到了贷款。但是本合同卖家在本人多次催促下一直不去申请贷款。时间离开合同签订定日超过了34天以上

请问买家是否可以按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认定对方违约直接通知接触合同并主张损失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王先森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11-3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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