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也许是收货人电话原因物流未送货

也许是收货人电话原因物流未送货 2012年1月10日,通过物流发了价值5000的投影仪,已保价。填写单子的是承运方,未留托运方电话。托运方未跟踪,现在才知道收货人未收到货。已四个月,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f1314……(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2-05-07 13: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