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应该索赔多少
应该索赔多少 户主1988年买下约30平米的房子,(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1992年底,由于项目动迁,户主的位置在动迁的边上,没有钱租房子,所以迟迟没有搬,1994年底,拆迁办将户主家占地高价卖给了百货公司,没有给户主任何补偿,并且在没有告知户主的情况下把户主家的房产注销,(现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户主手里)拆迁办说要安排一处62平米的顶楼,但要交纳2万元的超面积费,因户主是个老人,有肺气肿,年龄又大,爬楼爬不动,孩子上学不方便,所以拒绝搬迁。要求安排近处的楼底,拆迁办说没有,此时市建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迁,区法院与1994年9月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在1994年9月8日之前完成搬迁,否则强行拆迁,户主没有能力与市建委及法院抗衡,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说理,在这种条件下经法院调解,搬到了周转房南屋两间,29.61平米,平屋一间18.94平米。此周转房属区第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二开发)这些周转房是非常旧的,破烂不堪,房梁木头已烂坏,随时有塌下的危险,还没有电没有水,拆迁办承诺最多等三个月等建起新楼给户主安排楼底。户主就答应在那委屈三个月。可三个月过去 了一点消息也没有,之后户主多次找过拆迁办,可他们都以各种理由让户主再等等,由于南屋随时有踏下 的危险拆迁办答应把北屋的四间房也安排给户主住,约50平米,再后来拆迁办就说他们不管了,要户主去找二开发,二开发说开会商量后再给回复让户主回去等。后来说公司没有钱,等到谁来开发此地就谁安排户主,之后与2002年,二开发说给户主安排一个三楼,约63.85平米,户主还没有去看房子,,他们就跟户主说跟开发商没有谈成,没有钱安置户主,户主非常气愤失望,要知道这时的房子以经破烂到没法住人,没有办法户主到市里,省里上访过几次,省里负责人让二开发妥善安排,可二开发还是要户主耐心的等,说谁开发谁安排,(这期间户主和家人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和伤害)直到2009年5月6日城管等部门拆除了邻居的违章建筑,城关说不会拆户主的房屋,但5月8日早晨5点就来了一帮人把户主的房屋推到了,(他们没有差遣许可证)至今没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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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iujia……(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0-03-09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