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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2009年10月份我的房子租出去了,签了租赁合同一年的,
合同内容第四条: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请问我现在有权涨房租吗?

合同内容第十三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请问:我现在可以提前一个月终止合同吗? 这算是违约吗?需要交违约金吗?

合同内容第十五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zhij(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0-03-0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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