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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朋友准备在湖南老家合伙开餐馆,因为当时他看上的门面,我觉的不是很好就没答应跟他合伙

我跟一朋友准备在湖南老家合伙开餐馆,因为当时他看上的门面,我觉的不是很好就没答应跟他合伙 我跟一朋友准备在湖南老家合伙开餐馆,因为当时他看上的门面,我觉的不是很好就没答应跟他合伙,他自己单干了,后面因为资金不足向我借款两万块,打了借条的也有身份证号,签名和按手印,大家朋友一场也没写多久还,和利息。口头承诺三个月还,借款日期是2016.07.04 第二天又向我借款5000块,我当时就没想着打借条。餐馆开了没多久,后来突然一夜之间餐馆的东西都不在了,我心里想不会是跑了吧,过了几天后联系我一次说出了点事,餐馆不开了,说钱过段时间会还给我,就这样一直等了三个月期间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把我微信也拉黑了,我心里当时特别心酸,直到前几天我去餐馆当初租门面的哪里问了下,听说十几天前 他本人从外地传了份委托书 给他家亲戚把门面转了,也不让我知道。我现在想想特别心寒,他爸妈买房到舟山市,你说我是去他家找他呢,还是到法院起诉他,虽然钱不是很多,但是他这个做法让我很寒心,我想去他家找他呢但是又不知道具体位置,只知道一个大体位置,听说可以委托律师给查,可以查吗,需要多少费用,像这个情况可以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6-11-24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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