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是她敲诈还是我强碰或者只是普通民事纠纷
是她敲诈还是我强碰或者只是普通民事纠纷 认识个女的三年。(这三年她除了我没同任何男人接触过她是个孤癖的人)前半年有过亲密的接触。后来就没有了。偶尔有亲嘴拥抱行为。因为开始那半年我打过她她在心里一直恨我。故意跟我交往其实就是想留些证据好破坏我家庭。一个月前我因为一时冲动摸了她下身。虽然她不愿意我那么做但也没强烈反抗。一个月后她说她得性病了给我要钱治我不肯她就把我告了说强碰她。她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派出所最后说给她钱治病不就得了。省她总来告你。我同意了。但协议上没写我强摸她的事怕她以此作为证据。就写在一起时经常吵架她经常哭诱发了妇科病。(也不知道这样写是否站得住理)请问:一、我是猥亵罪吗?是否涉嫌传染性病罪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性病。二、她收了我的钱构成敲诈罪了吗?三、那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她还有权告我猥亵吗?**我以前打过她她一直记恨我。感觉如果我不对打她的事给什么说法她这辈子也不会甘休。但那天写协议她没太注意上面写的不追究我任何责任的话就签字了。因为协议上写收了钱就不再因其它原因追究我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了。她是不是就没有权力再告我打她的事了。四、这个协议是公平的吗。不是显失公平的吧?我给了她五千元让她治病她花了四千了还没好。希望耐心的律师给一一解答一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灰拾(辽宁)
提问时间:2012-05-04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