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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们那里搞新农村示范区;村民出钱10多万;还拆了原来的老房子【每个平方补贴80元人民币;政府补助每人6000元人民币】;现在我们剩下的老房子和土地全部被征用了;村民可以享受每人35平方的安置房;我们搞了新农村示范区的村民就不可以享受每人35平方的安置房;这样合理吗?请指教农民朋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张廷金(广东)
提问时间:2012-05-0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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